教师多次猥亵9名小学女生获刑4年10个月

2014年07月25日18:23  新安晚报 收藏本文

  安徽财经网讯  身为教师,竟然猥亵本校的小学生。近日,天长市人民法院判决一起猥亵儿童案,教师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。

  2013年12月12日,天长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受害人家长报案,称其女儿在学校被老师猥亵。经警方调查,2012年至2013年间,王某某利用在天长市某乡镇小学担任教师、并从事文印工作的便利,以给女学生白纸为名,多次在该校教学楼三楼文印室猥亵九名未满十二周岁的女学生。

  王某某为寻求刺激,多次猥亵幼女,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。法院认为,王某某身为小学教师,猥亵多名不满十二周岁女学生,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情节恶劣,应当从重处罚,遂作出以上判决。(来源:安徽财经网 万唐仓 许春媛‍ 市场星报 记者 胡昊)

(原标题:天长小学教师猥亵9名小学生 被判刑4年零10月)

文章关键词: 猥亵幼女

分享到:
收藏  |  保存  |  打印  |  关闭

已收藏!

您可通过新浪首页(www.sina.com.cn)顶部 “我的收藏”,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。

知道了

0
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
猜你喜欢

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

  • 新闻一名日本毒贩在大连被执行死刑
  • 体育足协杯吉拉迪诺首球 恒大遭建业绝杀出局
  • 娱乐亚视前女主播钟慧宁堕楼身亡 终年43岁
  • 财经福喜难被罚倾家荡产 7次都没检出问题
  • 科技高通CEO来华避谈反垄断调查
  • 博客美国死刑比绞死难受 马航坠毁真相难公开
  • 读书优劣悬殊: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
  • 教育女生宿舍搬进600男生 被担心男女混浴